理事会简介
《新建筑》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华中科技大学主办,1983年创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是一份具有较大
社会影响的建筑学专业期刊。20多年来,《新建筑》不但以其内容丰富、质量上乘获得建筑界的高度评价,而
且还因严守规范、勇于创新的高水平编辑质量得到科技期刊界的赞誉。《新建筑》先后获得多项国家级、省级
优秀科技期刊称号,为2000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并入选日本《科技文献速报》、《中国学术期
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万方核心期刊数据库等
国内外重要数据库。
《新建筑》主要以介绍建筑设计、城市设计、环境设计的新理论、新方法、新作品以及建筑教育改革的新尝试
为己任。作为一份建筑科学类的学术期刊,《新建筑》带给读者的是新鲜学术空气的广角视窗。栏目设有:主
题专栏、新作视窗、建筑师专访、考察与研究、新建筑论坛、境外建筑、博士文摘等。
为了抓住机遇,促进共同发展,建筑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广大单位应加强行业间的横向联系,实现优势互补,
进一步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新建筑》作为国内有重要影响的专业媒体,愿以其丰富的专业资讯、广博的行业
资源、深度的学术研究向广大相关单位提供多层次的信息咨询与媒体宣传服务。经研究决定,2009年始,新建
筑杂志社成立理事会,现诚邀业内各界参加。理事会将由建筑院校和科研院所、业界企业组成,以充分发挥精
英团队作用,为业界构建一个产、学、研的信息互动平台,及时、准确地反映业界的愿望、要求以及成果,共
同推动我国建筑科学的发展!
新建筑杂志社
理事会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业内各有关单位的横向联系,为管理部门、设计单位、专业院校、科研机构、生产建设
单位提供交流信息与经验的机会,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特成立《新建筑》杂志理事会。
第二条 《新建筑》杂志理事会成员由各有关单位派出。
第三条 《新建筑》杂志理事会倡导合作,推动创新,依托媒体传递信息,促进各方共同发展。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理事会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1、在《新建筑》杂志显著位置常年刊登理事会成员单位名称及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2、每期赠送理事单位杂志 10 本,每年为理事单位免费刊登 2 页/次彩页广告(以中标建成工程及设计获
奖方案为主,且须遵守国家广告法之要求);
3、由理事会单位推荐的符合审稿要求的论文和信息可优先发表;
4、理事会成员单位可优先受邀参加新建筑杂志社组织的学术研讨会和信息交流会等活动;
5、新建筑杂志社不定期召开理事会议,及时总结交流理事会成员单位的新成果及优秀作品,并予以宣传;
6、理事会单位可委托新建筑杂志社举办有关新产品、新技术信息发布会;
7、新建筑杂志社将通过自身和相关渠道协助理事会单位解决其在研究和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五条 理事会单位应尽以下义务:
1、理事会单位应遵守本章程,维护自身的良好信誉,积极参加理事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2、理事单位每年提供会费(人民币)30000元整。
第三章 附 则
第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新建筑》杂志理事会。
第七条 有关需要补充的内容在理事会会议上表决通过。
新建筑杂志社